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你們邏輯還不混亂?


你們邏輯還不混亂?

你們邏輯還不混亂?

A君﹕
你們邏輯還不混亂?在沒有證明腦控存在的前提下,就開始指證所謂釋害人,要求維權,一眼看過去就是臆想和妄想。滿口胡話...基本常識不存...還不去看病更待何時?
             
B君﹕
1.  理性談腦控吧中有很多言論可以證明非法腦控的存在,你可以去看看,不要沒有看就亂下定義
2. 你的意思就是說腦控存在就是精神病,說腦控不存在就不是精神病。如果一精神病人說腦控不存在他是否就不是精神病人了

        這樣就會出現只要邏輯錯誤或者邏輯不符合判斷者要求,就是妄想症和精神病的情況甚至連誤信和撒謊都會變成神經病中的妄想症。當然也就會出現神經病否定腦控就正常的情況。這樣延伸下去很容易就被人執行成「說腦控存在就正常,說腦控不存在就不正常」的錯誤結果。

        這種亂講邏輯不講病理,盲目確認腦控受害者是妄想症的模式,是極端不科學不負責任的,很容易被真正的非法腦控者利用來打擊污衊受害者,達到鞏固非法勢力的目的。這樣必然讓受害者受到來自非法腦控直接侵害和來自社會誤解間接侵害的雙重傷害。
     
        同時即使確認了受害者是精神疾病,也僅僅證明了精神病的存在,沒有排除非法腦控的存在,因為其沒有對非法腦控進行全面調查說明。鑑定精神病和偵查非法腦控等不可見光等不可見手段犯罪,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腦部疾病患者也是可能被非法腦控的,不會由於其是精神病,非法腦控就放過他們。

        最後要提醒大家的是,高明的非法腦控者可以利用腦控慣性反應,讓受害者無法說清問題,比如受害者在慣性反應期間非法腦控停止控制,那麼有條件的調查者會看不到非法侵害手段,加上受害者說自己被腦控的話,就會認為受害者無根據又妄想症的可能。

       客觀的說就是直接對受害者進行不可見手段調查期間的結果,只能反映調查期間受害者是否被腦控,而不能反映受害者表述的所有時段是否被腦控。所以即使直接技術偵查期間沒有發現不可見手段犯罪,也不能否定受害者言論的真實性。

           綜上所述針對複雜的高科技犯罪的調查應當採用科學完整、邏輯嚴密的調查方式,不能片面單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